法官释法明理 老爹带儿交款

时间:2019-12-16 作者:网站编辑

新乡县法院 高敏

新乡县人民法院通过释法明理,成功做通被执行人廖某的父亲廖老爹的思想工作,廖老爹于2019年12月6日领着漂在外面打工的廖某到法院交纳13000元执行款,使申请执行人李某与廖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得以圆满执结。

李某因承揽廖某的建房工程而意外受伤,新乡县人民法院认定工程定作人廖某负有“选任过失”,于2019年2月7日判决廖某对承揽人李某遭受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廖某一直漂在外边打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李某遂于2019年11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

新乡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后,执行法官深入到被执行人廖某的父亲廖老爹家中,用当地方言耐心细致的做释法明理工作,当听到“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不仅不会销案,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不断增加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廖某承担的赔偿数额会越来越大”时,廖老爹沉思了片刻,然后对执行法官说:“法官,你们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让廖某回来把钱交上。”

2019年12月6日9时许,朴实耿直的廖老爹领着被执行人廖某走进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办公室,真诚的对执行法官说到:“法官,我把儿子廖某带来了,我们愿意交纳对李某的赔偿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廖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廖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13000元赔偿金,李某则放弃剩余执行款的执行,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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