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李某对执行法官说:“我已经把剩余的三万多元执行款汇到法院账户了,法官信得过我,我也一定会信守承诺的。”
2018年,顺河法院审理了张某诉李某意外伤害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张某37351元。但李某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后,便开始外出打工,躲避执行,致使案件长达4年多时间未能执结。2022年年底,执行法官听闻李某已回到家中过年,便立即驱车来到李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做思想工作。刚到法院,李某还一直坚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无法还款。经过一番恳谈,被执行人终于明白了躲避执行不是长久之计,当天就让家人带来了5000元的赔偿款,并承诺回去之后一定尽力筹钱还款。按照以往的经验,对待这种有履行能力,但却长期外出打工逃避执行,过年才回家的被执行人,应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必要时进行拘留,才能给予其还款的压力,避免其假借还款保证的名义再次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并未按惯常做法采取强制手段,因为法官在与李某恳谈过程中发现,李某并非有钱不还的“老赖”,只是其在外打工,收入并不是很多,且其家里目前正在建房,资金确实紧张。从谈话中,法官看到李某已经认识到了逃避执行是错误的,还款意愿非常恳切。经过与申请人张某的沟通,执行法官答应了李某筹款的请求,并嘱咐其一定要信守承诺,按时还款。
得到法官的信任,李某既十分意外,又十分感动,也坚定了还款的决心。法官的信任最终换来了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近日,李某将剩余款项一并打入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