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在收到开封顺河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反而取走存款,规避执行。经过执行法官严厉的法制教育后终于拿回存款,履行义务。
2021年,张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分三次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王某被迫向开封顺河法院起诉。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2023年2月1日全部付清原告王某借款5万元。”
由于张某在规定的期限未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3月,王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29日,当执行人员依法对张某的5万元存款实施冻结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该账号没有存款。执行人员凭经验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急忙拿出上午的“查询单”,要求查找5万元存款的去向。经查,该笔存款于5分钟前被张某取走。执行人员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开始时被执行人张某百般抵赖。经过法院执行人员对其进行严厉的法制教育后,他如实承认了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规避法院执行,但没想到法院执行会如此“神速”。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张某拿回5万元存款,自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