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顺河法院阳关执行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经过阳光透明执行,成功和谐执行该案,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执行人王某都是同一个村民小组的人,双方还有亲戚关系,两人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近几年因老宅基地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为此引起口争,后互殴,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申请执行人张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000多元,为此诉至顺河法院。经一审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王某应赔偿申请执行人张某各种损失5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有履行债务能力,但其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无果后,为使社会公众了解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确保“阳光执行”落实到实处,执行当天,顺河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本次执行,真正把执行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做到阳光执行。
在当天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认识到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出发,只是因斗气而引起纠纷,如处理不好,一味强制执行,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社会不和谐后果。考虑到这些问题,执行法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从有利于邻里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出发,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双方恩怨宜解不宜结出发,并阐明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兑现各项赔偿款5000元,申请执行人张某自动放弃其他诉求。至此,一起因健康权纠纷引起的执行案得以和解的方式结案,促进了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