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受害人张某一边接过王某给付的一万元赔偿款,一边深情地对王某说:“好好改造,早日出来!日后,我们还是好邻居,好兄弟!”
村民王某因日常琐事与张某的哥哥有过节。2020年3月的一天,王某见张某在与人闲聊,便趁张某不备,持一把尖刀致其重伤后外逃。顺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受害人张某各项经济损失二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按期履行义务,权利人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顺河法院的执行法官查明王某尚在服刑,家庭经济极为困难,两个孩子还在校读书,要其支付二万元赔偿款的确是个天文数字。同时,还了解到只要王某诚心悔过和道歉,张某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协调,王某的执行听证中,当庭向张某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张某也表示谅解,并当庭同意王某支付赔偿款10000元,余下的10000元自愿放弃。王某向到庭的亲属借款履行了义务。于是出现本文开头那感人的一幕。